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大纲变化对比表 | ||
2015年 | 2016年 | 变化 |
大纲对比两年无实质变化。 | ||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一、税法总论 (一)税法的目标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三)税收法定原则 1.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 2. 税法的其他原则 3. 税法的适用原则 (四)税法要素 1. 纳税人 2. 征税对象和税目 3. 税率 4. 纳税环节 5. 纳税期限 6. 纳税地点 7. 减税免税 (五)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 税收管理体制 2. 税收立法原则 3. 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4. 税收立法机关 5. 税收立法程序 6.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六)税收执法 1. 税务机构设置 2. 税款征收管理权 3.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4. 税收收入划分 5. 税务检察权 6. 税务稽查权 7. 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8. 税务诉讼 (七)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1. 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2. 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提高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3. 税务筹划基本概念 (八)国际税收关系 1. 国际重复课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2. 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一、税法总论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三)税收法定原则 1.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 2. 税法的其他原则 3. 税法的适用原则 (四)税法要素 1. 纳税人 2. 征税对象和税目 3. 税率 4. 纳税环节 5. 纳税期限 6. 纳税地点 7. 减税免税 (五)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 税收管理体制 2. 税收立法原则 3. 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4. 税收立法机关 5. 税收立法程序 6.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六)税收执法 1. 税务机构设置 2. 税款征收管理权 3.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4. 税收收入划分 5. 税务检察权 6. 税务稽查权 7. 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8. 税务诉讼 (七)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1. 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2. 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提高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3. 税务筹划基本概念 (八)国际税收关系 1. 国际重复课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2. 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
第一章 税法总论下的“税法的目标”改为了“税法的概念” |
考纲能力等级变化分析:2015年和2016年的考试等级相同,无变化。
2016年考试趋势预测:去年的考点依然是今年需要关注的重点。主观题常考点:流转税的综合考察(重点关注增值税的计算);所得税的相关计算(关注企业所得税的综合题);小税种重点关注土地增值税等。
备考提醒:考试重点虽没有改变,但是应重点关注16年对教材变化的考察。
高顿研究院CPA研究中心 税法组
2016年03月17日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