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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所本土化转制 超国民待遇消失

2020-03-27 13: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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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20年前,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来到了中国,并与财政部签订了20年或25年的合作协议。如今,合作协议即将到期。“四大”将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同一平台竞争。
      20年前,由于中国尚无有实力的事务所,“中外合作”取代了国际通行的成员所,使得“四大”在其后的经营中,享受了“超国民待遇”。现在,随着合同到期后的转制,这种待遇将逐步消失,“四大”将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同一平台竞争。
      8月1日,毕马威华振率先结束20年“中外合作”合约,成为“四大”中**以特殊普通合伙人运营的会计师事务所,拉开了“四大”的转制长跑序幕。它们将在5年内,实现本土化转制的全部目标。
      “四大”拿走25%的蛋糕
      经过20年的发展,享受“超国民待遇”的“四大”,业务收入占中国会计行业总收入的约25%。
      1992年,我国开始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当时的国际“六大”(即安永、德勤、毕马威、普华、永道和安达信)成为第一批准入者。
      历经20年发展,昔日的“六大”整合发展为现在的“四大”,分别为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和普华永道中天。
      目前“四大”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开设了25家分所,其业务收入占中国会计行业总收入的约25%,其中高端的审计业务收入占到三分之一。
      对于“四大”而言,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惯例做法是发展成员所。但1992年获准进入中国时,由于本土尚无有实力事务所,双方采取了“中外合作”的合作方式,当时签署的合作期限是20年,只有普华永道签署了25年的合作协议。
      按照国际惯例,会计师事务所须由注册会计师共同设立,而不能由机构设立。但在“四大”当年采用的中外合作模式下,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外共同出资组建,采取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制,而不是传统的合伙人制。
      目前在中国,除了“四大”,其他所有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均采取的是合伙人制。
      “我认为,‘四大’合作所本土化转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是注会行业发展壮大的**化选择。一方面,‘四大’合作所合同到期了,不得不按照以前的约定实行转制,另一方面,合作所的组织形式也不受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的支持。”中瑞岳华高级合伙人张连起对记者表示。
      与本土所的公平竞争
      对于“四大”与本土所的组织形式不同,财政部明确提出“加快本土化进程,在我国法律框架和统一市场规则下公平竞争”。
      “四大”合作所与本土所的组织形式不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其中,主要问题在于,“四大”合作所的一些合伙人,没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不能在中国公司审计报告上签字,因此出现了“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的情况。
      2009年,财政部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现有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进程,在我国法律框架和统一市场规则下公平竞争”。
      今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指出,本土化转制是指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合作设立时所作承诺实现本土化,并在合作到期日之后或自愿在合作到期日之前采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形式。
      像其他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一样,“四大”1992年进入中国时,采取了中外合作有限公司的方式。为此,四大转制之后将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对记者表示,包括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这样具有中介性质的服务行业,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是采取无限责任的合伙制度。中国基于历史原因采用了有限责任的公司制,产生了很多经营上的麻烦,比如合伙制度只用缴纳个税,而公司制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人将成合伙人主力军
      按规定,转制后5年过渡期结束,境外合伙人占比不得超过20%。这个规定给中国本土注册会计师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如何将企业治理结构转制之后,再进行人员的本土化,这是“四大”在转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截至目前在“四大”合作所内部,不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但具备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境外合伙人,占合伙人总数的比例总体约为50%,其中绝大部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转制方案》规定,自财政部核发“四大”合作所新的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执业证书日起,境外合伙人占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比例,以及其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0%;至5年过渡期结束,上述比例不得超过20%。
      一位不愿具名的“四大”人士告诉记者,该方案至少造成了两个影响:一是近5年内具有本土CPA(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中国籍高级经理升合伙人机会大增;二是非本土CPA要积极寻找出路。
      毕马威中国区主席姚建华对记者表示,根据2011年底数据,毕马威华振96%以上都是本土员工。但他同时也承认,由于历史原因,本土合伙人人数相对较少。
      《转制方案》还规定,“四大”合作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其首席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目前,“四大”合作所的现任首席合伙人均不符上述要求。
      作为过渡,“四大”合作所现任首席合伙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未来3年内继续担任首席合伙人。3年之后,其本人或继任者必须满足转制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财政部表示,首席合伙人是“四大”内部履行**管理决策职权的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本土化是“四大”真正实现本土化的核心标志之一。
      “超国民待遇”的普通化
      转制之后,“四大”在5年过渡期后与本土所一样,既承担有限责任又有无限责任。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无论对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还是转制为本土化的原“四大”,都各有机遇也各有挑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晋龙认为,“对中国本土事务所来讲,其机遇是可以在统一法律框架、市场规则下,与四大公平竞争;其挑战是自身的本土化优势会逐步丧失。”
      “对四大,其机遇是本土化过程中的管理机制重建与本土化管理人才的吸纳,其挑战是各种‘超国民待遇’政策失去之后的本土化规则适应与本土文化融合。”郭晋龙说。
      对于“超国民待遇”,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吴溪教授表示,中外合作的形式,让“四大”中那些境外合伙人既享受权益,又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他认为,这实际上是由于这些合伙人没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就不能在中国公司审计报告上签字,所以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转制后,“四大”在5年过渡期后与本土所一样,既承担有限责任又有无限责任。而无限责任对于合伙人的专业水准和诚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但也有海外媒体质疑认为,转制后的“四大”很难保持审计独立性。
      例如《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称,新举措会加大投资者对中国公司会计造假的猜忌。
      同时,也有海外媒体持肯定态度。CNN报道说,这是中国审计行业重大变革的一部分,旨在实现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业务的本地化。实际上为减少变革产生的争议,此次规定也留出了较长的过渡期。
      来自“四大”的观点也认为,转制方案的实质并不是对“四大”的约束,而是帮助“四大”进行缓冲。
      毕马威是“四大”中第一个合约到期的事务所。来自毕马威的中国区主席姚建华表示,转制方案的出台澄清了传闻,“四大”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本土所”中的一员。
      安永大中华区审计部首席运营官张耀表示,“我们与财政部从去年就开启了沟通。这个方案是财政部与‘四大’一起经过多个月的沟通得出的结果,在商谈过程中也曾提出过不同的方案,但结合‘四大’的现状,我们认为这个方案最为合适。”

    郁刚博士注册会计师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EDP特聘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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