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日报》报道,苹果公司去年在英国热销iPhone等产品,销售额高达60亿英镑,但只缴交了1000万英镑税,占总销售额仅0.2%。文章指出,苹果使用巧妙的会计手段,包括通过爱尔兰和英属处女群岛设立的离岸公司来避税。
市值高达6000亿美元的苹果,在年报中曾提出警告,指其过去10年的帐目,可能成为海外司法管辖区税务当局调查的对象。即使在美国本土,该公司亦正就2004年至2006年帐目问题与税局打官司。
《星期日泰晤士报》指出,虽然苹果iPhone、iPad等产品在英国去年销售额高达60亿英镑,但所缴交的税款不到其0.2%。报道又指,苹果过去3年,在美国以外的市场销售产品,获利超过250亿英镑,但向海外政府缴交的公司利得税总额仅11亿英镑,相当于4%的税率。
报道更引述苹果公司旗下在英国的3家零售分公司,申报截至2010年9月25日的销售额为6.377亿英镑,缴交的利得税仅1030万英镑。
分析师指,苹果公司在英国的真实销售额应远高于上述数字,据估计约占苹果全球销售收入10%;苹果上年度的总销售额超过1000亿美元,即在英销售应有100亿美元。
报道又提到,苹果公司主要利用设立海外子公司的低透明度网络来大幅降低税务负担,当中包括在爱尔兰和英属处女群岛的离岸公司,及在爱尔兰的子公司以无限公司形式经营,且毋须提交详细的财务帐目等漏洞来避税。
伦敦《每日卫报》上周四曾报道,**互联网零售商亚马逊,过去3年在英国销售书本等业务的销售额高达76亿英镑(约933亿港元),但没有就有关销售缴交利得税,现正面临当地税局调查。
另外,Google也把颇大部分的海外收益通过爱尔兰的子公司申报,令其去年在英国的销售额虽然高达22亿英镑(约271亿港元),缴交的公司利得税仅120万英镑(约1479万港元)。
苹果公司没有就有关税务问题响应作出响应,但外间不少人认为,这家全球**市值的科技产品公司,跟Google一样,利用设立海外公司来计入大部分英国收入的手段,来回避英国本地的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