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各级注协要积极推动出台本地区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督促、推动收费办法落到实处。
——事务所完善业务项目成本管理政策和程序。通知要求各级注协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强项目工时管理和成本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要准确记录和核定所提供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确保每一业务项目的收费水平不低于执行准则规定的必要执业程序的成本。
——建立实名举报制度。通知要求各级注协要在2012年3月31日前建立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实名举报制度,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确保举报工作的保密。
——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通知要求各级注协要将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情况作为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将可能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经查实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严厉惩戒。
——建立业务收费报备通报制度。通知要求加大对事务所招投标行为的监督力度,推动实施在公布招标结果时一并公告所有参与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的报价;推动完善企业审计招标的评选标准;要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变更信息报备中增加审计收费的信息。
——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机制制度。通知要求中注协探索建立不正当低价竞争预警系统,做到实时监控,并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政策和程序;要通过事前约谈、发警示函、暂停发放防伪标识、事后检查和处理等措施,实现监管工作的动态化和常态化。
中注协有关人士介绍,不正当低价竞争问题业已成为当前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一颗毒瘤,成为行业发展诸多矛盾的重要诱因。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是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发展战略,化解行业发展矛盾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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