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
应摊销金额=成本-残值-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摊销期: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举例:2017年3月购入无形资产,则3月开始摊销;2017年9月售出无形资产,则9月不在进行摊销。
摊销方法:摊销方法应当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
注意: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二)残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无形价值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原理:摊销时,应当考虑该项无形资产所服务的对象,并以此为基础将其摊销价值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收益原则)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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