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范的使用公允价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
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
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范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工具。
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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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选择题中考查相关资产的计量方式,注意结合前面章节内容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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