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序号 | 2017年 | 2018年 | 变化与否 |
第一章总论 |
(一)税法的概念及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原则 (三)税法要素 (四)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五)税收执法 (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国际税收关系 |
(一)税法的概念及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原则 (三)税法要素 (四)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五)税收执法 (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国际税收关系 |
无实质性变化 |
第二章增值税法 |
(一)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三)税率与征收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五)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八)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九)税收优惠 (十)征收管理 (十一)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
(一)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三)税率与征收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五)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八)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九)税收优惠 (十)征收管理 (十一)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
无实质性变化 |
第三章消费税法 |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目与税率 (三)计税依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征收管理 |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目与税率 (三)计税依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征收管理 |
无实质性变化 |
2017年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2018年为企业所得税法 |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二)烟叶税法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二)烟叶税法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发生改变,挪至第六章 |
2017年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2018年为个人所得税法 |
(一)关税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二)关税进出口税则 (三)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关税减免 (五)关税征收管理 (六)船舶吨税 |
(一)关税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二)关税进出口税则 (三)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关税减免 (五)关税征收管理 (六)船舶吨税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发生改变;挪至第七章 |
2017年第六章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
(一)资源税法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三)耕地占用税法 |
(一)资源税法 (二)环境保税税法:1、纳税义务人;2、税目、税额;3、计税依据;4、应按税额的计算;5、税收减免;6、征收管理 |
本章变动较大;章节挪至第八章;资源税法新增水资源税;新增环境保税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单独作为第九章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
2017年第七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2018年为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
(一)房产税法 (二)契税法 (三)土地增值税法 |
(一)房产税法 (二)契税法 (三)土地增值税法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发生改变,挪至第十章 |
2017年第八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2018年为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
(一)车辆购置税法 (二)车船税法 (三)印花税法 |
(一)车辆购置税法 (二)车船税法 (三)印花税法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改变,挪至第十一章 |
2017年第九章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五)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六)税收优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源泉扣缴 (九)征收管理 |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五)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六)税收优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源泉扣缴 (九)征收管理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发生改变,挪至第四章 |
2017年第十章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为房产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法 |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六)征收管理 |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二)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六)征收管理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改变,挪至第五章 |
2017年第十一章国际税收;2018年为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
(一)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三)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四)国际避税和反避税 (五)转让定价 (六)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
(一)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三)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四)国际避税和反避税 (五)转让定价 (六)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
新增税收公约;章节顺序改变,挪至第十二章 |
2017年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2018年为国际税收 |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税务管理 (三)税款征收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六)纳税信用管理 |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税务管理 (三)税款征收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六)纳税信用管理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发生变化,挪至第十三章 |
2017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2018年为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一)税务行政处罚 (二)税务行政复议 (三)税务行政诉讼 |
(一)税务行政处罚 (二)税务行政复议 (三)税务行政诉讼 |
无实质性变化;章节顺序发生变化,挪至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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