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对发展和保持胜任能力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2.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
(1)使员工知晓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的期望和对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
(2)向员工提供业绩、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辅导;
(3)帮助员工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受到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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