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CPA《审计》第七章第三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高频考点二: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
1.了解客户的诚信,拒绝不诚信的客户,以降低业务风险;
2.了解客户诚信应当考虑的主要事项包括:
(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
(2)客户的经营性质,包括其业务;
(3)有关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态度的信息;
(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
(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
(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8)关联方的名称、特征和商业信誉。
3.获取客户诚信情况的途径:
(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与其他第三方讨论;
(2)询问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员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比如,通过客户的年报、中期财务报表、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报告等,获取相关信息。
4.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诚信的了解程度,通常将随着与该客户关系的持续发展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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