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的决策框架
第一步: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
(一)以“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为起点选择关键审计事项
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的重大发现,包括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实务的看法,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已与治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通的重大事项等,以便治理层履行其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职责。
2.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6+1,重点)
(1)管理层在提供审计所需信息时出现严重拖延;
(2)不合理地要求缩短完成审计工作的时间;
(3)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需要付出的努力远远超过预期;
(4)无法获取预期的信息;
(5)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施加的限制;
(6)管理层不愿意按照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或不愿意延长评估期间;
(7)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困难可能构成对审计范围的限制,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4.影响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情形(教材新增)
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或可能认为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包含更多信息并应当就此与治理层沟通的情形包括: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注册会计师预期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的规定,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规定,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或其他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或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
5.审计中出现的、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监督财务报告过程重大的其他事项
(1)审计中出现的、与治理层履行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职责直接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可能包括已更正的、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存在的对事实的重大错报或重大不一致;
(2)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能包括要求治理层提供进一步信息以完善获取的审计证据。
第二步: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
(二)选出“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
1.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或识别出的特别风险
2.与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相关的重大审计判断
3.当期重大交易或事项对审计的影响
4.其他因素
1.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或识别出的特别风险
(1)例如:重大管理层判断领域、重大非常规交易;
(2)并非所有特别风险都属于重点关注领域,例如,收入确认的舞弊风险、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属于特别风险,但不一定需要重点关注;
(3)针对财务报表的特定领域修改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结果并重新评价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即审计方法的重大变更)可能导致某一领域被确定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例如,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建立在特定控制运行有效的基础上,而注册会计师获取了相关控制在审计期间内并未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尤其是在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
2.与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相关的重大审计判断
(1)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实务(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通常涉及关键的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可能属于重点关注领域。
(2)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高度依赖管理层判断,通常是财务报表中最为复杂的领域,并且可能同时需要管理层的专家和注册会计师的专家的参与,可能属于重点关注领域。
(3)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重大变更)对理解财务报表特别相关,可能属于重点关注领域,尤其是当被审计单位的实务与同行业其他实体不一致时。
3.当期重大交易或事项对审计的影响
(1)对财务报表或审计工作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交易可能属于重点关注领域,并可能被识别为特别风险。例如,在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注册会计师可能已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就重大关联方交易或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之外的重大交易,或在其他方面显得异常的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大量讨论。管理层可能已就这些交易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露作出困难或复杂的判断,这些判断可能已对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策略产生重大影响。
(2)经济、会计、法规、行业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可能影响管理层的假设或判断,也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方法,并导致某一事项需要重点关注。
4.其他因素
(1)对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构成挑战的事项;
(2)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策略以及分配的审计资源和审计工作力度的事项;
(3)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例如关联方交易、集团审计受到的限制;
(4)注册会计师可能已就某一重大技术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人员进行咨询,可能表明该事项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第三步:确定关键审计事项
(三)确定关键审计事项
1.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从“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中选出“最为重要的事项”,从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2.确定是否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时的考虑(7个方面)
在确定某一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的相对重要程度以及该事项是否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时,下列考虑也可能是相关的:
(1)该事项对预期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程度,尤其是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
(2)与该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的性质或者与同行业其他实体相比,管理层在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时涉及的复杂程度或主观程度。
(3)从定性和定量方面考虑,与该事项相关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已更正错报和累积未更正错报(如有)的性质和重要程度。
(4)为应对该事项所需要付出的审计努力的性质和程度,包括:①为应对该事项而实施审计程序或评价这些审计程序的结果(如有)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特殊的知识或技能;②就该事项在项目组之外进行咨询的性质。
(5)在实施审计程序、评价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获取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时,注册会计师遇到的困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尤其是当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变得更加主观时。
(6)识别出的与该事项相关的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
(7)该事项是否涉及数项可区分但又相互关联的审计考虑。例如,长期合同的收入确认、诉讼或其他或有事项等方面,可能需要重点关注,并且可能影响其他会计估计。
(2)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一)单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单设一部分,以“关键审计事项”为标题,并使用恰当的子标题逐项描述关键审计事项。
1.关键审计事项部分的引言应当同时说明下列事项:
(1)关键审计事项是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2)关键审计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而不对关键审计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2.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等不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
(1)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虽然符合关键审计事项的定义,但这些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专门的部分披露,不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
(2)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必须是已经得到满意解决的事项,即不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也不存在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意见分歧的情况。
(二)逐项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
为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逐项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并同时说明下列方面:
1.该事项被认定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因而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
2.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注册会计师可以描述下列要素:
(1)审计应对措施或审计方法中,与该事项最为相关或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最有针对性的方面。
(2)对已实施审计程序的简要概述。
(3)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
(4)对该事项作出的主要看法。
(3)不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情形
(一)一般而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通常有助于提高审计的透明度,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二)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关键审计事项可能涉及某些“敏感信息”,沟通这些信息可能为被审计单位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法规也可能禁止公开披露某事项。例如,公开披露某事项可能妨碍相关机构对某项违法行为或疑似违法行为的调查。
(三)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某事项,或者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方面的益处,注册会计师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4)就关键审计事项与治理层沟通
(1)从“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中选出“最为重要的事项”,从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2)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选出“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
(3)以“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为起点选择关键审计事项
本征求意见稿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逐项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并同时说明下列方面:
(1)该事项被认定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因而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
(2)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为达到突出关键审计事项的目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单设一部分,以“关键审计事项”为标题,并在该部分使用恰当的子标题逐项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在描述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分别索引至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如有),以使预期使用者能够进一步了解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何应对这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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