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CPA《审计》第四章第四节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高频考点十一:与集团管理层和集团治理层的沟通
(1)与集团管理层的沟通
1.与集团项目组沟通的总体要求
集团项目组应当按照《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审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哪些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需要向集团治理层和集团管理层通报。
2.沟通内容(重点掌握)
集团项目组在确定与集团治理层和集团管理层沟通的内容时,应当考虑:
(1)集团项目组识别出的集团层面内部控制缺陷;
(2)集团项目组识别出的组成部分层面内部控制缺陷;
(3)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提请集团项目组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2)与集团治理层的沟通
1.总体要求
(1)与集团治理层的沟通可以在集团审计过程中的不同时点进行;
(2)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和其他审计准则的规定,集团项目组向集团治理层通报的事项,可能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提请集团项目组关注,并且集团项目组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集团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
2.沟通的事项
集团项目组还应当与集团治理层沟通的事项包括:
(1)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拟执行工作的类型的概述;
(2)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拟执行的工作中,集团项目组计划参与其工作的性质的概述;
(3)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作出的评价,引起集团项目组对其工作质量产生疑虑的情形;
(4)集团审计受到的限制,如集团项目组接触某些信息受到的限制;
(5)涉及集团管理层、组成部分管理层、在集团层面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在舞弊行为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情况下)的舞弊或舞弊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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