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样本设计阶段
(一)确定测试目标
(二)定义总体
1.适当性
(1)注册会计师应确信抽样总体适合于特定的审计目标(认定)。
(2)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性质的交易可能导致借方余额、贷方余额和零余额多种情况并存,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风险、相关认定和审计目标进行不同的考虑。
2.完整性
(1)总体的完整性包括代表总体的实物的完整性。
(1)总体的完整性包括代表总体的实物的完整性。
(2)如果代表总体的实物和总体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可能对总体得出错误的结论。
(3)如果注册会计师将选择的实物和总体比较之后,认为代表总体的实物遗漏了应包含在最终评价中的总体项目,注册会计师应选择新的实物,或对被排除在实物之外的项目实施替代程序,并询问遗漏的原因。
(4)在细节测试中,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判断某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型中是否存在及存在哪些应该单独测试而不能放在抽样总体中的项目。
(5)值得注意的是,在审计抽样时,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通常被视为两个独立的总体。为了减少样本量而仅将毛利率作为一个总体是不恰当的,因为收入错报并非总能被成本错报抵消,反之亦然。
(2)选取样本阶段
(一)确定抽样方法
1.货币单元抽样
2.传统变量抽样
货币单元抽样是一种运用属性抽样原理对货币金额而不是对发生率得出结论的统计抽样方法,它是概率比例规模抽样方法的分支,有时也被称为金额单元抽样、累计货币金额抽样以及综合属性变量抽样等。
(二)货币单元抽样的优点
①货币单元抽样以属性抽样原理为基础,注册会计师可以很方便地计算样本规模和评价样本结果,因而通常比传统变量抽样更易于使用;
②货币单元抽样在确定所需的样本规模时无需直接考虑总体的特征(如变异性),因为总体中的每一个货币单元都有相同的规模,而传统变量抽样的样本规模是在总体项目共有特征的变异性或标准差的基础上计算的;
③货币单元抽样中,项目被选取的概率与其货币金额大小成比例,因而无需通过分层减少变异性,而传统变量抽样通常需要对总体进行分层以减小样本规模;
④在货币单元抽样中使用系统选样法选取样本时,如果项目金额等于或大于选样间距,货币单元抽样将自动识别所有单个重大项目,即该项目一定会被选中;
⑤如果注册会计师预计不存在错报,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规模通常比传统变量抽样方法更小;
⑥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更容易设计,且可在能够获得完整的最终总体之前开始选取样本。
(三)货币单元抽样的缺点
①货币单元抽样不适用于测试总体的低估,因为账面金额小但被严重低估的项目被选中的概率低,如果在货币单元抽样中发现低估,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样本时需要特别考虑;
②对零余额或负余额的选取需要在设计时予以特别考虑,例如,如果准备对应收账款进行抽样,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将贷方余额分离出去,作为一个单独的总体,如果检查零余额的项目对审计目标非常重要,注册会计师需要单独对其进行测试,因为零余额的项目在货币单元抽样中不会被选取;
③当发现错报时,如果风险水平一定,货币单元抽样在评价样本时可能高估抽样风险的影响,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更可能拒绝一个可接受的总体账面金额;
④在货币单元抽样中,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逐个累计总体金额,以确定总体是否完整并与财务报表一致,不过如果相关会计数据以电子形式储存,就不会额外增加大量的审计成本;
⑤当预计总体错报的金额增加时,货币单元抽样所需的样本规模也会增加,这种情况下,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规模可能大于传统变量抽样所需的规模。
(3)评价样本结果阶段
(一)计算偏差率
将样本中发现的偏差数量除以样本规模,就可以计算出样本偏差率。样本偏差率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偏差率的**估计,因而在控制测试中无须另外推断总体偏差率,但注册会计师还必须考虑抽样风险。
(二)考虑抽样风险(重点)
1.使用统计抽样方法
(1)使用统计公式评价样本结果
(2)控制测试时考虑抽样风险举例(统计抽样)
2.使用非统计抽样分法
(1)使用统计公式评价样本结果
总体偏差率上限=风险系数R/样本量n。
也可以通过查表,得到总体偏差率上限
在统计抽样中,评价的标准是比较总体偏差率上限与可容忍偏差率的关系
(2)控制测试时考虑抽样风险举例(统计抽样)
情形一:
注册会计师对55个项目实施了既定的审计程序,且未发现偏差,则在既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下(10%),根据样本结果计算总体偏差率上限如下:
总体偏差率上限=风险系数R/样本量n=2.3/55=4.18%
假设可容忍偏差率为7%,注册会计师根据以上公式的计算结果(4.18%﹤7%)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总体实际偏差率超过4.18%的风险为10%,即有90%的把握保证总体实际偏差率不超过4.18%;
②总体的实际偏差率超过可容忍偏差率的风险很小,总体可以接受;
③样本结果(4.18%﹤7%)支持注册会计师了解内部控制时预期控制运行有效性的结论,无需扩大实质性程序范围,无需修改审计计划。
【解读】注册会计师运用审计抽样进行控制测试,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某项控制活动的运行是否有效的审计证据,以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根据本例的结论(4.18%﹤7%),注册会计师可以形成以下判断,包括:
①所测试的该项控制运行是有效的;
②针对风险评估程序结论所设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恰当的,无需修改审计计划。
情形二:
注册会计师对55个项目实施了既定的审计程序,发现2个偏差,则在既定的可接受信赖过度风险下(10%),根据样本结果计算总体偏差率上限如下:
总体偏差率上限=风险系数R/样本规模n=5.3/55=9.64%
假设可容忍偏差率为7%,注册会计师根据以上公式的计算结果(9.64%﹥7%)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总体实际偏差率超过9.64%的风险为10%;
②在可容忍偏差率7%的情况下,总体的实际偏差率超过可容忍偏差率的风险很大,总体不能接受;
③样本结果(9.64%﹥7%)不支持注册会计师了解内部控制时预期控制运行有效性的结论,需要扩大实质性程序范围,修改审计计划。
【解读】注册会计师运用审计抽样进行控制测试,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某项控制活动的运行是否有效的审计证据,以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根据本例的结论(9.64%﹥7%),注册会计师可以形成以下判断,包括:
①所测试的该项控制运行是无效的;
②如果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没有为得出有关测试总体的结论提供合理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可能扩大样本规模,测试替代控制或修改相关实质性程序,需要修改审计计划。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