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材料的通知
黑财考办[2018]4号
各相关考生:
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18年6月向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考办”)统一报送本省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免试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应考人员应及时上报申请材料。按照财考[2014]6号文件中《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的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试申请人员的条件
(一)已完成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且所报考区为黑龙江;
(二)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免试申请人员应报送的材料
免试申请人员应当填写《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以及高级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可免试的科目
免试申请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申请人员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四、免试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申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
联系电话:0451-536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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