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销张某注册会计师证书一事作出决定,由于张某在酒后驾车,被交警支队查获,判处拘役。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说的简洁明了一点就是:张某呢,由于酒驾被拘役了,不仅如此呢,还被吊销了注册会计师证书。辛苦了几年考出来的证书呢,因为酒驾,没了!
酒驾为什么会被吊销会计资格证书呢?这不是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事情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受刑事处罚,由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原来啊,是这样的,张某酒驾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拘役是啥,拘役啊,是属于刑事处罚的范围,这不就出来了,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就要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看看,喝了点小酒,这不仅被拘役了,这证书也丢了!
注册会计师证书作为财会界含金量极高的证书之一,看来地位确实不可小觑,那究竟什么情况下,还会一不小心就把证书给整没了呢?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与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只要你符合其中一项情形,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就有权吊销你的资格证书,当然被撤销人要是存在异议的话,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注册会计师证书被吊销之后呢?是否还可以取得呢?难道一次被吊销,终身不得拿回来了,话说回来人生在世,谁还不犯点错呢?不过,有些错真犯不得!
被撤销之后呢,是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的,但是呢,必须符合第九条与第十条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如果你没有符合第九条与第十条,不好意思,你还是不能重新拿到注会的证书。像上述张先生的案例,必须在他拘役执行完毕之后的5年之后才可以重新申请。这个过程还是非常麻烦的,所以啊,各位拿到证书的朋友们,要注意了!
现在已经是接近年关了,一年到头来也就这几天可以跟朋友们喝喝小酒,但是高顿CPA还是慎重的提醒各位,生命诚可贵,证书来不易,可以喝酒,但是千万不要酒驾啊!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我们的公共交通秩序,做一个遵规守法的注会人!
张先生的教训也给正在备考注会的考生上了一节课,高顿CPA祝愿2018年的考生能够早日拿到证书,切记,张先生的案例,一定要遵规守法,做守法好公民! >>>试听高顿CPA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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