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门课,真的没什么意思,一点趣味都没有。从头开始就是条文,很散的条文。比起经济法那种法律逻辑很强的条文,税法的条文很多都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发的文件什么的东拼西凑过来的。
但是每个税种还是有固定框架的:税种定义,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那么学习每个税种也自然从这几个方面出发,背上述几块儿的内容自然是少不了的了。不过各税种分别侧重上述不同的方面。如关税主要侧重于征税范围,增值税侧重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所得计算和自身特有的进出口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侧重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侧重于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特殊纳税调整等。
我的推荐方法是整理出各税种的侧重点和难点,如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的规定。后面的国际税收协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行政管理法制,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都是一些硬性规定和概念,纯记忆即可,除国际税收协定的母子孙公司的抵免限额的计算。
由于税法的考点杂,规律性不强,所以建议多做题,包括概念和计算都要多做题。做题做错了记忆就非常深刻,以题来培养记忆,这是和经济法完全不同的思路。但是,最后回归课本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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