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増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500元。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个人所得税中3500元就是免征额的概念,即个人薪金所得未达到3500元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薪金超过3500元的,只需对超出部分缴纳所得税即可。
通过上述对比,我们做如下总结:
情形 | 未超出税法规定的起征点或免征额 | 超出税法规定的起征点或免征额 |
起征点 | 不缴税 | 全额缴税 |
免征额 | 不缴税 | 超出部分缴税 |
高顿财经CPA考试研究中心
作者:陈蓓蓓 讲师
作者:陈蓓蓓 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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